金正大:徽商银行诉讼案尚未出具判决

财中社 05-07 15:51

5月7日,金正大(002470)在互动平台表示,徽商银行相关诉讼情况已在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5-002)中披露,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判决书。

问:还有6天就大股东重整3周年了,重整投资款交了吗?徽商银行上诉判决了吗?

答:徽商银行相关诉讼详见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5-002),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判决书。

问:请问重整投资人第三期款项逾期四个月仍未支付,预计什么时候支付,是否存在重整失败风险,管理人坚持不主张解除重整协议,依据什么认为没有重整失败风险。

答:此次重整是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非上市公司重整。公司控股股东的重整事项目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11规定的强制披露情形。根据《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管理人收到每期投资款项后再根据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并确认的债权和偿付比例将款项支付给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管理人收到第三期投资款后向上市公司支付金额为286万元。

问:大股东不是一早就把股权质押了吗?质押当天的股价是2.17,那质押的9.691亿股至少也得质押了10个亿出来,为什么这投资款才支付两期不到2.3亿,大股东就没钱支付了?难道大股东自身本来就缺资金?已经逾期4个月了每天万五的利息,这后面会怎么处理?

答:此次重整是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非上市公司重整。公司控股股东的重整事项目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11规定的强制披露情形。根据《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管理人收到每期投资款项后再根据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并确认的债权和偿付比例将款项支付给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管理人收到第三期投资款后向上市公司支付金额为286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

文章来源:财中社
原标题:金正大:徽商银行诉讼案尚未出具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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