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前提下,拟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是: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管理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
公司表示,基于市场需求结构性变化,研发中心选址尚未落实,公司整体战略与研发节奏调整等情况,出于谨慎原则,减缓了“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管理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略有所延迟。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同日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终止上述投资项目是基于:一,项目建设工程外部因素发生明显变化,当前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总金额已超出初始预算规模,经多维度综合研判,该办公大楼的新建事宜暂无实际建设的必要性;二,结合公司现阶段产品研发战略以及人力资源规划,未产生大批量人员招聘的实际需求,尚未达到场地扩张建设的核心前提条件,短期来看,项目原建设规划与公司当前的发展实际需求已形成偏差;三,公司现有研发团队的专业配置与技术能力能够充分支撑现行各类研发项目的有序推进,原计划通过本项目完成的先进研发测试设备购置及相关产品研发等核心诉求,无需新增项目投入即可实现。(高毅)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