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星星科技年报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大信所出具的星星科技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信所在对星星科技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证监会决定责令大信所改正,罚没款超千万元。
证监会认为,大信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郭安静、陈伟,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郭安静、朱策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当事人大信所、郭安静、陈伟、朱策明及其代理人提出已审慎勤勉执业、相关瑕疵不属于故意或严重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形、相关问题系程序性瑕疵、恳请重新核定业务收入、申辩人积极配合监管机关、情节轻微等申辩意见,请求免于、减轻或从轻处罚。经复核,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明显未勤勉尽责,量罚已充分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除对大信所部分申辩意见予以采纳外,证监会对其他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证监会决定责令大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39.62万元,并处以950万元罚款;对郭安静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伟、朱策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原标题:出具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信所被证监会罚没超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