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耗资上亿的豪宅‘英之园’将被强制拆除”一事引发关注。
昨晚,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该违法建筑物依法进行拆除。
5月28日早些时候,备受关注的汕头57亩违建豪宅“英之园”已进场拆除。几天前,当地陆续在四周搭建防尘网和施工脚架。

“英之园”拆除前

5月28日上午9时左右的“英之园”(央广网发受访者供图)
耗资10亿?拆除可惜?官方通报均有回应
据央广网此前报道,5月9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强制拆除公告,被强拆的对象系“英之园”,公告称此建筑系西胪镇西二社区原村民陈某彪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在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鲤鱼沟洋坊占用该社区集体土地57.389亩建设而成。该公告显示,限陈某彪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完毕并清理现场。
此前有网传消息称其“耗资10个亿”,也有网友认为此建筑具有一定文化价值,拆除可惜,建议有关部门可以考虑改造成旅游景点或酒店。
5月16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情况通报称,“英之园”位于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占地57.389亩,建筑物面积1.035万平方米,估价1.14亿元。“英之园”非法占用集体工业用地和耕地,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侵害集体及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先后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现依法进入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5月28日晚,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通报中明确表示:“英之园”为现代建筑物,不属于文物范畴,工程主要由普通工匠或机械加工制作。
通报全文如下——
5月28日,我区依法拆除位于西胪镇西二社区的“英之园”违法建筑物。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群众信访举报,我区自然资源部门对“英之园”破坏耕地和非法占用工业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据汕自然资监(潮阳)[2024]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2025)粤0511行审33号行政裁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我区对该违法建筑物依法进行拆除。
“英之园”为现代建筑物,不属于文物范畴,工程尚未完工,主要由普通工匠或机械加工制作。违法建筑物内部分具有潮汕风格的构件,已进行拆卸、登记造册、妥善保存,并已通知当事人领取。
接下来,我区将指导当地依法依规做好该地块的开发利用,带动村民就业和集体增收。

从两次通报内容看,无论造价还是建筑本身价值,网上传播的许多信息存在夸大之嫌。
媒体:“英之园”被依法拆除,一点都不冤
南方日报29日刊发评论表示,这是一起复杂的违法建设处置案例,交织着土地保护、个人权益、法律权威、基层治理等多重命题。
文章提到,土地是生存发展之基。中央反复强调,要节约集约用地,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潮汕地区地少人多,“英之园”所在的社区,人口密度高达2874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仅0.24亩,土地资源非常宝贵。“英之园”擅自将54亩多集体工业用地用于建造私人豪宅,并占用另外的2亩多耕地作为配套设施,非法侵占并破坏土地资源,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当地村民对此普遍不满,多次信访举报。拆除“英之园”,是严格依法行政、顺应民意所向,充分彰显了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定态度。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英之园”被依法拆除,一点都不冤。这既给农村集体土地治理带来了警示,更是一次社会面上的普法教育。一方面,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粮食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中央三令五申,耕地红线不可逾越,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集体工业用地是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必须做好规划管控,有序开发利用,决不能沦为私人享乐的“豪宅”。另一方面,从立案调查到履行强拆程序,再到依法拆除,当地相关部门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并保障当事人权利,充分体现了“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文章还特别指出,“英之园”为现代建筑物,不属于文物范畴,更不在保护之列。而且,工程尚未完工,并主要由普通工匠或机械加工制作,工艺水平参差不齐。据了解,拆除前,当地已对部分具有潮汕风格的金漆画、木雕、石雕等构件进行拆卸、登记造册、妥善保存;拆除后,还将组织耕地复垦,利用工业用地引进产业项目,进一步带动村民就业,促进集体增收。
综合来源:潮阳发布、央广网、南方日报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