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晚,振华股份(603067)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中再次提到公司总经理柯愈胜于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其亲属涉嫌短线交易振华股份股票。该事项是对柯愈胜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在公告中提到,此次立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的。柯愈胜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柯愈胜,出生于1963年,中专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2年9月至1995年10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副科长、主任、科长。1995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冶钢无机盐厂科长。2003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黄石振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11年12月至今,柯愈胜担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财中社》注意到,早在近一年前,振华股份就披露了相应的致歉公告。
2024年3月21日,振华股份曾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柯愈胜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柯愈胜自2011年12月份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其子柯彦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在柯愈胜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公告显示,柯愈胜之子柯彦廷共计买入振华股份股票542158股,买入均价为9.99元/股;共计卖出振华股份股票529000股,卖出均价为10元/股,上述交易整体亏损2380.44元。另外,交易佣金为2538元、印花税为2963.17元、服务佣金为2125.68元、其他交易费用为106.98元。扣除上述费用后,交易共计亏损2380.44元。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柯彦廷持有公司股票973158股。
此次事件引发了市场的高度关注。1月10日,振华股份股价跌2.14%,收报11.89元/股,市值60.5亿元。1月16日,振华股份报12.04元/股,上涨1.95%,总市值为61亿元。
不过,振华股份在公告中强调,本次事项系对柯愈胜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柯愈胜将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振华股份成立于2003年,2016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铬化学品、维生素K3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近年来,公司业绩整体相对稳定,2023年虽出现净利润同比下降、收入增速减缓的情况,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94亿元,同比增长8.75%;归母净利润为3.64亿元,同比增长25.97%。
在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高管的行为受到严格监管,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不仅可能损害公司形象和投资者利益,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此次柯愈胜被立案调查,也为其他上市公司高管敲响了警钟。柯愈胜作为公司的重要管理者,在公司发展中一直扮演着关键角色,此次事件后续进展如何,还需进一步关注。
(文章来源:财中社)